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招生政策,结合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特点与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为核心,遵循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原则,坚持“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建立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有效选拔出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制度,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组的审核作用,突出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和责任,注重对考生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考察,保证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管理
成立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成立院级监察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及相关问题调查处理,对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三、招收硕博连读的专业、导师及生源范围
(一)《云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第一批次)》中所列的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导师可招收硕博连读考生。
(二)生源范围为我校研二、研三在读的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硕士研究生。
四、申请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
申请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创新思维和科研能力,以及协同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已取得高水平科学研究成果者)。
(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不存在补考、重修或不合格记录。
(六)硕士在读专业与申请专业相近或相关。
五、报名及考核流程
(一)学生申请并提交材料
11月16日前,达到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并填写《云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硕士导师意见以前的部分,连同有关材料提交至拟报考导师处。
(二)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
材料审核及综合考核工作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组织,每个课题组按导师所属二级学科成立由3~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先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明确的审核意见。然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主要考核英文文献读、写能力)、专业基础(主要考核考生所报考博士学位专业及研究领域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综合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以往学术经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思维、培养潜质以及团队意识等)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等。综合考核形式由课题组自定,考核标准须统一,考核过程需保留全程音像资料备案。
11月23日前,由课题组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并完成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60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然后以课题组为单位提交参加考核考生完整的《云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至东陆校区化学楼108办公室谢琦莹老师处。
(三)拟录取
11月28日前,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保送研究生院。
(四)结果公示
11月30日前,研究生院将对各博士培养单位的拟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学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无误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为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六、相关说明
(一)硕博连读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博士阶段学习年限、学费缴纳、中期考核、学位授予等按照《云南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执行。
(二)本院成立监察小组,对选拔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对于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等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博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学院监督与申诉电话:0871-65033722;邮箱:yaoying@ynu.edu.cn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造假行为。
2.硕士培养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硕士培养期间,学位课程存在补考、重修或不合格记录。
4.不符合选拔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2022年11月